新冠肺炎來了之一:何時該通報?

因為疫情急速加溫,台灣出現第一例確診個案,許多民眾開始出門戴起口罩。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肺炎個案有中國大陸旅遊史或居住史(不限武漢地區),應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各法定疾病通報時間參考法定傳染病:通報期限一目瞭然)

作者:張庭嘉




何時需通報

臨床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發燒 (≥38℃及急性呼吸道感染)
(2) 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檢驗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臨床檢體 (如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 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2)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編按: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要在發病三日內採檢;血清則是急性期 (發病1-5日)

流行病學條件:(發病前14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曾去過中國武漢,或曾接觸來自武漢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人士
(2) 曾有中國大陸旅遊史或居住史
(3)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通報定義:(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符合臨床條件任一項加流行病學條件(1)或(3)
  • 符合臨床條件(2)加流行病學條件(2)
  • 符合檢驗條件


疾病分類

  • 極可能病例: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符合臨床條件,且於發病前14天內,曾經與出現症狀之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者
  • 確定病例:符合檢驗條件


如何檢測

八家合約醫院具備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工作,其中包括:

  • 三軍總醫院
  •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 高雄榮民總醫院
  •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 花蓮慈濟醫院

2019-nCoV陽性者,需住院隔離至症狀緩解至少24小時,且連續二次呼吸道檢體 (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檢驗nCoV為陰性。

針對其接觸者開立健康監測通知書,由衛生單位對其主動追蹤至與個案最近接觸日後14天。

2019-nCoV陰性者,如檢驗結果為流感或確診為其他足以解釋此病情之病原體,則可以解除隔離;如果暫時無替代的診斷,間隔至少24小時要再採檢一次。




注意事項

民眾近期前往中國大陸武漢及鄰近區域時,應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配戴口罩等個人衛生措施,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也避免出入傳統市場及醫療院所。

返國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

返國14日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請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延伸閱讀:武漢肺炎來了!你需要被隔離嗎?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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