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來了之二:你需要被隔離嗎?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展開呼吸道疾病及相關疾病監測,發現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病例。

個案臨床表現主要為發熱,少數病人呼吸困難,胸部X光片呈雙肺浸潤性病灶。

2020年1月9日接獲中國大陸通知,病原體初步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已完成病毒全長基因定序,電子顯微鏡下亦呈典型冠狀病毒型態,該病毒不同於以往發現的人類冠狀病毒。

冠狀病毒(CoV)為一群有外套膜之RNA病毒,外表為圓形,在電子顯微鏡下可看到類似皇冠的突起因此得名。

編按:COVID-19 =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為何稱新冠病毒

因其非原已知六種會感染人類的冠狀病毒,初判基因序列與蝙蝠的冠狀病毒、SARS-CoV非常相似。(87%相似)




SARS的動物宿主是果子狸、蝙蝠;MERS則是駱駝。

致死率SARS約一成 (9.5%),MERS是三成 (36%),分別被列為第一類、第五類法定傳染疾病。

新冠病毒的致死率目前無法完整得知,一月底前初估為2.2%。

SARS潛伏期約一週 (2-7天) (最長10天),發病前不具傳染力,發病後10天內為可傳染期;

新冠病毒跟MERS雷同,潛伏期約兩週 (2-10天) (最長14天),可傳染期則是未知。

(MERS患者只要體液或分泌物仍可分離出病毒就仍具傳染力)

流行病學條件修改

臨床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發燒 (≥38℃及急性呼吸道感染)

(2) 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檢驗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臨床檢體 (如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 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2)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

流行病學條件:(發病前14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1) 曾去過一級流行地區,或曾接觸來自一級流行地區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人士

(2) 曾有中國(含港澳)之旅遊史或居住史

(3)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編按:一級流行地區目前為中國湖北省、廣東省 (2020年2月7日更新)


潛伏期圖 取自NEJM刊登文章


通報定義:(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符合臨床條件任一項加流行病學條件(1)或(3)
  • 符合臨床條件(2)加流行病學條件(2)
  • 符合檢驗條件

疾病分類


  • 極可能病例:雖未經實驗室檢驗證實,但符合臨床條件,且於發病前14天內,曾經與出現症狀之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者
  • 確定病例:符合檢驗條件

(1月底的流行病學條件可參考武漢肺炎來了!最重要的小事)

醫療院所診治病患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病例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所有旅客經中國、香港及澳門「轉機」得入境臺灣者,一律居家檢疫14天。(自2月10日起)

居家檢疫期間應遵守事項:

一、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二、居家檢疫期間,應儘量與家人分開居住,共同生活者須一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佩戴外科口罩、良好衛生習習慣,並儘可能保持適當距離。

三、居家檢疫期間,需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每日亦有負責人員主動聯繫關懷。

四、如出現不適症狀,應聯繫衛生局依指示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

後記

避免抱持僥倖的心態,覺得自己又沒症狀、不會那麼倒楣...

對醫護人員隱瞞出國、旅遊史,

延誤了自己正確診斷治療的時機,也害了家人和身邊的朋友。

延伸閱讀:新冠肺炎來了:麻省總醫院藥物治療指引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核心教材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傻傻分不清楚:VPC還是APC?

TCP怎麼用?經皮體外心臟節律器

最重要的小事:氣切套管 (Tracheostomy Tube)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