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不良反應處理之一:何時該停藥
開始治療肺結核後,要開始監測病人服藥的順從性,是否依約定回診、是否能正確回答服藥顆數及時間,
抗結核藥物也不適合開立慢性處方籤。
治療後第2、5個月還有完治時要追蹤痰檢,
治療前、後1-2個月、完治時也要追蹤CXR。
作者:張庭嘉
治療前,建議可以排除B肝、C肝,如病人可接受,也建議一起查愛滋病毒。
治療前、後第2、4、8週,考慮追蹤血球及肝腎功能,
每月檢查視力及辨色力,也要追蹤聽力和平衡能力。
當出現不良反應狀況時,何時可觀察 (OBS)、需症狀治療,何時必須停藥:
何時需停藥
非常確定該不良反應是由某一特定結核藥物所致,可以直接停止該藥。
- AST/ALT超過正常上限的3倍加上有肝炎症狀
- AST/ALT超過正常上限的5倍 (無肝炎症狀)
- 嚴重貧血、血小板下降、紫斑、白血球低下、甚至泛血球寡少症 (pancytopenia)
- Creatinine上升超過0.5mg/dL (排除其他腎前、腎後因素)
- 嚴重無法緩解的痛風症狀、或血清尿酸值高於13mg/dL (註1)、或高尿酸血症併急性腎功能惡化
- 嚴重無法緩解之皮疹、搔癢、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TEN)
- 視力惡化
- 導致病人無法規則服藥的不良、不適反應
註1:已經攝取足夠水分且接受低普林飲食之後仍高
何時症狀治療即可 (免停藥)
病人腸胃不適可改飯後吃、或加metoclopramide
輕度皮膚搔癢 (可用抗組織胺)
輕度痛風、關節痠痛 (可用NSAID)
輕微的末梢神經麻木 (可用pyridoxine)
何時只要密切觀察 (免停藥)
- AST/ALT未過正常上限的3倍加上有輕微肝炎症狀
- AST/ALT未超過正常上限的5倍 (無肝炎症狀)
- 輕微皮膚搔癢
- 剛開始用藥發生類流感症狀
- 血清尿酸值在13mg/dL以下 (不必停藥、不必使用降尿酸藥物)
考題 C
參考資料
結核病診治指引(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