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為誰好 / 在問題行為發生前,他們都是「好孩子」
管教孩子是我認為成為父母後最難的工作,辛苦的點在於各家說法出入很大,動輒得咎;
如果成果是好的,還能夠沾沾自喜,贏得一個幼教專家的殊榮;
一旦結果差強人意,卻讓人情何以堪?
就如《我們與惡的距離》李媽媽沉痛喊道: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一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我記得從前我向人介紹自己志向,曾說道:
小時候我其實很討厭醫生,因為爸媽希望我成為醫生或律師,這類人社會地位高、有豐厚收入,我便打心裡看不起這樣勢利的職業...
可見即便是負面教材(?)對孩子未來的影響也很難說。
孩子小的時候,只需照料吃喝拉撒,不簡單但容易執行,一進一出可以量化,吃得太少就餵多一點、吐掉了就再補給他、一餐喝幾西西、幾天沒解便、一天換幾次尿片...
二到三歲之後,孩子開始會表達自己想法,看似可以溝通,但又常常可以感受到他「腦袋沒長好」,偶遇小問題,都有可能變成極大衝突。
在家裡,我跟太太各自扮演白臉、黑臉,遇到困難時,也常用通訊軟體討論下一步該怎麼做 (討論不好被孩子聽到、也避免當面吐槽)。
講道理是一個方法,但孩子的邏輯觀念尚未確立,論述上很難套用因果關係就解決,搞得我往往引導他繞來繞去又回到原點 (太太說改直接指導他對的方法、告訴他應該怎麼做)。
打,是另一個手段,具有十分恫嚇效果,足以迅速讓孩子照單執行命令,讓不斷尖叫失控的孩子「重開機」;
一個未受鍛鍊成年人的力量,對孩子來說還是很衝擊。
「為你好」,是一種很便宜行事的說法。
打開社會新聞的版面,我們就會很清楚知道,大人打罵小朋友,不見得是為他們好,有時候是大人自己要發洩情緒,少數時候甚至為了複雜的人事糾葛,讓小朋友斷送性命。
在我的工作領域裡面,小朋友的發展程度不到,但是大人急,就催趕打罵的例子,也不少見。
事實上,能力不到,催趕打罵的效果有限,只是大人在表達自己的挫折罷了。
又譬如說,大人打了小朋友,又不准小朋友哭,威脅小朋友如果再哭,還要再打。
像這種違反人性的作法,主要還是為了大人自己的情緒。
我常想,小朋友因為大人自己的問題而被打罵,被打罵之後,大人還要把責任歸到小朋友身上,說是為了他好。
事實上,這樣做可能對大家都不好,但大人還是要硬拗。對幼小的心靈來說,真不是普通的錯亂。
洪仲清(2016):《我想傾聽你:懂得傾聽,學會不過度涉入,讓我們用更自在的陪伴豐富彼此》。遠流出版。
確實,有些人是因為父母放任,沒有好好管教所致;
然而,實際上相反的情況絕對更多。
他們的父母或養育者,總是會斥責他們:
「像個男生一點!」
「不要輕言放棄!」
「自己決定的事情就要堅持到最後!」
「不要麻煩別人!」
「不准撒嬌!」
「女生要端莊一點!」
而且,大多情況還會伴隨暴力,這些家長認為講不聽就用打的。
暴力管教與虐待只有一線之隔,雖然見仁見智,但我認為他們其實接受的是過當的管教。
他們一開始也試圖服從父母的嚴厲「管教」(虐待?)。
但畢竟誰也不喜歡被打被罵,而且只要服從管教,就能得到誇獎,他們也想被誇獎(= 被愛),孩子永遠都在追求父母的愛。
因此,最初一定會拚了命服從父母的嚴厲「管教」,當個「好孩子」。
岡本茂樹(2017):《教出殺人犯》。光現出版。
如果成果是好的,還能夠沾沾自喜,贏得一個幼教專家的殊榮;
一旦結果差強人意,卻讓人情何以堪?
就如《我們與惡的距離》李媽媽沉痛喊道: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一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我記得從前我向人介紹自己志向,曾說道:
小時候我其實很討厭醫生,因為爸媽希望我成為醫生或律師,這類人社會地位高、有豐厚收入,我便打心裡看不起這樣勢利的職業...
可見即便是負面教材(?)對孩子未來的影響也很難說。
孩子小的時候,只需照料吃喝拉撒,不簡單但容易執行,一進一出可以量化,吃得太少就餵多一點、吐掉了就再補給他、一餐喝幾西西、幾天沒解便、一天換幾次尿片...
二到三歲之後,孩子開始會表達自己想法,看似可以溝通,但又常常可以感受到他「腦袋沒長好」,偶遇小問題,都有可能變成極大衝突。
在家裡,我跟太太各自扮演白臉、黑臉,遇到困難時,也常用通訊軟體討論下一步該怎麼做 (討論不好被孩子聽到、也避免當面吐槽)。
講道理是一個方法,但孩子的邏輯觀念尚未確立,論述上很難套用因果關係就解決,搞得我往往引導他繞來繞去又回到原點 (太太說改直接指導他對的方法、告訴他應該怎麼做)。
打,是另一個手段,具有十分恫嚇效果,足以迅速讓孩子照單執行命令,讓不斷尖叫失控的孩子「重開機」;
一個未受鍛鍊成年人的力量,對孩子來說還是很衝擊。
到底是為誰好
大人會打你、罵你,都是為你好!「為你好」,是一種很便宜行事的說法。
打開社會新聞的版面,我們就會很清楚知道,大人打罵小朋友,不見得是為他們好,有時候是大人自己要發洩情緒,少數時候甚至為了複雜的人事糾葛,讓小朋友斷送性命。
在我的工作領域裡面,小朋友的發展程度不到,但是大人急,就催趕打罵的例子,也不少見。
事實上,能力不到,催趕打罵的效果有限,只是大人在表達自己的挫折罷了。
又譬如說,大人打了小朋友,又不准小朋友哭,威脅小朋友如果再哭,還要再打。
像這種違反人性的作法,主要還是為了大人自己的情緒。
我常想,小朋友因為大人自己的問題而被打罵,被打罵之後,大人還要把責任歸到小朋友身上,說是為了他好。
事實上,這樣做可能對大家都不好,但大人還是要硬拗。對幼小的心靈來說,真不是普通的錯亂。
洪仲清(2016):《我想傾聽你:懂得傾聽,學會不過度涉入,讓我們用更自在的陪伴豐富彼此》。遠流出版。
在問題行為發生前,他們都是「好孩子」
談到管教,各位讀者是不是也認為那些非行少年或受刑人他們的父母沒有好好管教,才會讓它們走上犯罪呢?確實,有些人是因為父母放任,沒有好好管教所致;
然而,實際上相反的情況絕對更多。
他們的父母或養育者,總是會斥責他們:
「像個男生一點!」
「不要輕言放棄!」
「自己決定的事情就要堅持到最後!」
「不要麻煩別人!」
「不准撒嬌!」
「女生要端莊一點!」
而且,大多情況還會伴隨暴力,這些家長認為講不聽就用打的。
暴力管教與虐待只有一線之隔,雖然見仁見智,但我認為他們其實接受的是過當的管教。
他們一開始也試圖服從父母的嚴厲「管教」(虐待?)。
但畢竟誰也不喜歡被打被罵,而且只要服從管教,就能得到誇獎,他們也想被誇獎(= 被愛),孩子永遠都在追求父母的愛。
因此,最初一定會拚了命服從父母的嚴厲「管教」,當個「好孩子」。
岡本茂樹(2017):《教出殺人犯》。光現出版。